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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男方同意,女方与儿子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裁判要旨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女方去世前,属共同共有,在女方去世后,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女方享有涉案房产50%的份额,故其享有的财产份额有权赠与儿子,但对男方享有的50%的财产份额,女方无权赠与他人。即本案赠与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诉讼请求张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依法确认妻子与儿子签署的《赠与合同》无效;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涉案房屋,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3.本...
案例:上班时间外出抽烟被车撞伤,法院:吸烟是为了提神,属工作原因范畴,工伤!
吴一凡系武汉邺岛公司的员工,从事仓库调度工作。因公司规定不能在仓库抽烟,2019年4月5日9时30分,吴一凡上了一会班后便出仓库门外出抽烟,结果路上有一辆车撞向停在路边的一辆小汽车,后车又撞到正在仓库门口路边抽烟的吴一凡。事故造成吴一凡失血性休克、创伤性脾破裂、脊柱骨折。事后吴一凡向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公司向人社局提交《情况说明》,内容是“吴一凡发生事故时并不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根据其他员工描述,
关于工伤的20个问答
1、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法院判决:辅警单独对违停车辆拍照录像取证及张贴《违停告知单》,取证程序违法!
来源| 法务之家裁判观点:《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必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第八条规定:“勤务辅警按照岗位分工,履行下列职责……(五)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根据需要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本案中,交警一大队编号为FJ0317的辅警在没有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单独在道路上进行执...
最高院:居民身份证所载地址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的,应如何确定当事人的居住情况
【裁判要旨】1.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当事人为主张其经常居住地情况,可提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加以证实。2.虽然当事人的身份证载明住址为甲地,但其于本案中提交的社区居委会证明证实其经常居住地系乙地时,在对方当事人未能提交有效相反证据予以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乙地为该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0)甘民申字第416号《关于对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审委会的第一种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效力的认定
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是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基本原则,相关买卖合同无效,这是处理此类纠纷案件的一般原则。但出于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的需要,在具体个案中,在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基本规定和精神不相冲突的情形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灵活处理。司法判例中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效力认定的两种情况(一)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的合同无效(一般原则)典型案例马海涛与李玉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案号:(2007)...
最高院:部分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是否可不列其为当事人且不向其送达裁定书?
【裁判要旨】同一案件有多个被告的,其中部分被告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其他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也未对法院作出的管辖异议裁定提起上诉,应视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因该裁定仅系针对部分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不涉及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各方当事人诉累,人民法院可在裁定中不将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列为当事人,亦不向其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但该裁定的效力仍及于全案当事人...
最高院:借款人已支付的超过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是否可直接用以抵扣借款本金
【裁判要旨】《民间借贷解释》第26条关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LPR四倍的”之规定系强制性规定,故民间借贷的利率应以LPR四倍为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民法典》第561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按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予以履行。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应以LPR四倍为限对民间借贷利息予以保护,并应据此认定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超...
最新借条模板(2023版)
导读:生活中,难免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大额消费等情况,此时大多数人会选择向亲戚、好友、同事等借款,这种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常见类型。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是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导致借贷双方权益受损,进而引发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民间借贷中,书写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全文:一张合格的借条怎么写?来看最新参考范本借条为购买...
最高院:夫妻一方频繁转账给另一方,并不能就转款原因和款项性质作出合理解释的,应认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裁判要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金额大,笔数多,时间跨度长,且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购置巨额资产和共同经营的行为。同时,在双方离婚前的一段时间内,夫妻一方频繁转账给另一方,并不能就转款原因和款项性质作出合理解释的,应认定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案号:(2022)最高法民申425号裁判理由: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金额大,笔数多,时...
当事人主动申请鉴定时,法院是否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以决定是否启动鉴定?
实践中,有观念认为,鉴定的启动是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被动启动的法定程序。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鉴定启动申请只是引发鉴定启动的基本前提条件,不当然产生鉴定启动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申请鉴定并不必然启动鉴定,仍需经法官根据其对相关事实的认定需要进行决定。因此,人民法院具有实质意义上的鉴定启动权。是否启动鉴定,本质上必须是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相关专门性问题缺乏判断认定能力的情况下,才会决定通过委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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