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3个月向200余人放贷500余万,两90后男子因这个罪名获刑

十一月28

90后男子高某和何某经朋友介绍相识,俩人一拍即合,租借上海某大厦办公室合伙从事高利放贷业务,3个月内先后向200余人累计放贷500余万元,并收取300%至1300%不等的高额年息

今天下午,两人分别站上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刑事被告人席,被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非法经营罪。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判处高某、何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万元,退赔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记者了解到,这是上海首例非法高利放贷以非法经营罪入刑案件

“我非常后悔,也认罪认罚。”法庭上,高某、何某在最后陈述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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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办公室非法高利放贷

同为“90后”的高某和何某经朋友介绍相识,认识不久俩人便一拍即合,合伙从事高利放贷“生意”。

2021年3月起,高某、何某在上海租赁办公室后共同从事高利放贷业务,并亲戚朋友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

经营过程中,高某注册了不同微信号,同时设立了多个微信群用于“业务宣传”。在微信群内,高某还会定期发送微信红包并发布广告用于招揽客户。

“我在微信群里发广告,然后中介把借款人带过来的。”法庭上,高某称,其通常会给中介放贷额度10%左右的提成

有借贷需求的客户经中介介绍上门后,会被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出示不动产证明等材料。“然后,我负责跟客户谈贷款的金融和还款利率、周期,每个人情况不一样。”高某表示。“我主要负责接待和让借款人签借条。”何某在法庭上交代。

为了逃避法律惩处,高某、何某通常会要求借款人签署月利率仅为2%的借条作为保底存根,但以谈拢的口头约定的还款方式和利率进行实际还款。

向200余人放贷500余万

年息最高1300%

在签署纸质材料并达成口头协议后,高某、何某会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现金放出高利贷。借款人在约定时间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还款。

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由高某负责催收。“催款我们没有使用暴力,就是正常打电话发微信催收。”高某在法庭上称。

何某亦称,“他一般是电话催收。如果对方还不出来就持续打电话催款,跟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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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3月至5月期间,高某、何某对外高利放贷,采用“广撒网”的方式,向不特定的200余名客户累计出借资金500万余元

虽然现场查获的借条中约定年利率为24%,但根据高某及借款客户的笔录,实际收取的利息远高于约定利率。根据高某记录的统计表和借款客户证言,已还款的客户实际向嫌疑人交纳300%至1300%的年利息,实际年息远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

均认罪认罚

获刑2年

检察机关认为,高某、何某未设立小贷公司等具有放贷资质的机构,不具有经营放贷资质,却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二人认罪认罚,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高某及何某辩护人均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其均有坦白情节,有认罪悔罪表现和退赃表现,希望法院从轻从宽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高某、何某犯非法经营罪,均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万元,退赔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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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陷进“高利贷”深坑

本案中,高某、何某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向200多人非法放贷500余万元,收取高额利息完全超出借款人还款能力。不少借款人最后只能“借新还旧”,由此进入以贷还贷的恶性循环。

检察官奉劝那些企图靠非法高利放贷牟利的人,非法高利放贷已入刑,切莫以身试法。

此外,也提醒那些想通过非正规途径快速贷款拿钱的人,有些钱看似来得快,但里面套路太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入各种金融陷阱。切莫陷进“高利贷”神坑,有资金需求建议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

检察机关将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上海法治报

搜集整理: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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