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仍需加强源头预防

七月05

报载,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某工地项目7名劳动者来到海沧区人民法院领到了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60余万元。据悉,厦门海沧法院收到该系列执行案件后,通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债权、发送预警催告令等震慑被执行人,及时帮助劳动者领回欠薪及补偿。

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依法为劳动者“护薪”,捍卫劳动者尊严,值得点赞。广大农民工也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农民工也是家庭的“顶梁柱”,用自己的双手撑起一个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体现着社会治理水平,更关乎万千家庭冷暖。

无论是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还是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是系统工程,每个环节都需要扎实推进,如此才能确保问题得以解决到位。一方面,应持续下大力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层层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执法检查,打出政策“组合拳”,才能达到强化责任、规范程序、靶向治理的效果,才能进一步压缩恶意欠薪的空间,真正维护好劳动者权益,守住劳有所得的底线。另一方面,防范欠薪更需把治理关口前移,要贯彻执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不能停留于年终集中算总账。政府部门要日常化落实好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拖欠劳动者工资是社会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只有职能部门通过完善制度设计,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欠薪者的违法成本,保障劳动者权利才能在平时就能得到落实。毋庸置疑,有法律保障,治理给力,就能把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好、劳动尊严捍卫好。农民工是全面小康的建设者和参与者,理所应当享受小康成果。工资动辄被拖欠,不仅仅是他们自己面临的难题,更是小康路上全社会要共同面对的考题。对一个社会来说,劳动有尊严,文明才有底气。让劳动者有尊严地生活,是我们国家的共识,也是人民享有获得感的实践体现。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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