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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确了!最高院裁定: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到底属于借款还是赠与
【裁判要旨】父母向子女转款用于子女购买房屋,主张该转账款项系属借款,并提供了银行转账明细、子女一方的自认、子女一方出具的《借款协议》《欠条》等证据加以证明,子女的配偶虽辩称该转款系赠与,但并未提供充足证据。法院综合款项的支付过程、支付方式及其他相关证据等认定双方间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并认定子女的配偶作为房屋共同共有人,应对因购买房屋而产生的夫妻共同借款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于法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
最高院最新判例:这种情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配偶、子女名下财产亦不能幸免
来源|最高判例裁判要点:1.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公司财务,通过他人设立多个个人账户,循环使用公司借得的资金,使用情况混乱,无法区分个人使用与公司使用的具体金额,致公司资产显著减损,偿债能力显著降低,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原判决据此判令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无明显不当。2.以子女名义支付购房款,但在购房时,该子女未成年,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独立取得经济收入的能力,原判决...
能否同时计算“迟延履行利息”与“一般债务利息”?最高法裁判:
来源微信公号:民事审判【裁判要旨】民诉法第253条(即现民诉法第260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条规定计收的利息为迟延履行利息。迟延履行利息不同于一般债务利息,其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计付迟延履行利息是民事强制执行措施之一,其目的是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迟延履行利息与一般债务利息存在本...
离婚当事人仅唯一住房,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有一套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居住,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A这样判决是不对的。因为一物一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一个特定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是一物一权的应有之义。在不具备分别登记产权的条件下,在一个物上判决两个所有权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对物权归属的确定性和交易秩序的稳定性造成损害。既然该套房屋的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在离婚诉...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有效吗?(判决说理很详细)
案号:(2020)粤01民终13355、13356号基本事实陈某系公司员工,工作岗位是总经办主任,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8510元、岗位工资750元、技能工资2500元,其他福利项目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某公司有权按照生产需要或陈某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变更陈某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薪资待遇。《员工手册》规定:员工有迟到或早退现象,当月无全勤奖,并根据具体迟到、早退情形进行如下处理:迟到或者早退超过...
最高法:无资质自然人承建农村两层(不含)以上建筑的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按过错分担责任!
来源 | 东方法律检索 裁判要旨:案涉厂房有三层、宿舍楼有五层,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来,投资额超过30万元,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案涉房屋建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案涉厂房、宿舍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其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恶狗咬人伤亡,狗主人是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死亡)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法院这样判:
来源:微信公众号“蜀黍爱学法”10月16日8时,四川崇州一小区发生狗撕咬2岁幼童事件。据悉,孩子受伤严重。两只体型硕大的恶犬在小区里自由活动,本就令人感到不安。当大狗恶狠狠地扑向人并疯狂撕咬时,带给受害者的伤害可想而知,特别是对孩子来说,身心受到的伤害都是噩梦般。目前,恶狗与恶狗主人双双都已被抓,那么恶狗主人是触犯过失致人重伤(死亡)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请看案例:史毅过失致人重伤一审刑事判...
高院案例:提前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东方法律检索、裁判文书网♢案例索引:安徽恒正公司诉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合肥市人社局社会保障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案【(2019)皖01行终608号】♢裁判要旨:对于工伤认定之“上下班途中”的判断,除要考量职工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途之外,还需要参照上下班合理时间因素综合判断,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才可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擅自离岗系对单位利益的损害,若将其视同为正常下班,并让单位承担该有害行为...
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可否主张抚养费?
导言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是否有权请求其支付抚养费?让我们通过槐荫区法院赵洪彬法官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共同了解相关法律问题。案情简介简要案情方某与江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8年生育一子江小某。因生活琐事二人经常争吵,自2022年1月开始分居至今。分居期间,江小某一直跟随母亲方某生活,江某拒绝支付江小某的各项生活费用和医疗费。江小某患有先天性疾病,其母亲方某称自...
最高院民一庭:买受人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证书
来源| 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066.买受人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证书问:买受人与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尚未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该第三人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证书?答:对此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基于合同相对...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被告准时到庭而原告未准时到庭,但法院未按原告撤诉处理仍开庭审判没有违反法定程序!
来源| 民事审判【裁判要旨】民事诉讼中应当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本案中,被告上诉主张原审法院审理程序违法的主要理由是其按时参加了庭审,但原告却未能按时到庭,被告等了一段时间原告到庭后才开庭。对此,法院在各方当事人均到庭后再进行庭审的做法并无不当,也未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造成实质性损害,被告如对此有异议应在原审程序中明确提出,故其在二审程序中主张本案原审应按撤诉处理的主张缺乏事实...
最高院:《合同法解释(一)》虽已废止,但其中关于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规定仍可参考适用
来源|民事审判【裁判要旨】①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民通意见》《合同法解释(一)》《合同法解释(二)》等司法解释,出台了《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等司法解释。但是,对于上述已废止的司法解释中的程序性规定的精神,与《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不冲突的,如《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第23条等,人民法院可以在办理程序性事项时作为参考。②参考《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关于债权人代位权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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