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神秘女子在媒人介绍下,5年内6次闪婚,最长的一段婚姻也仅维系了1年,最短的只有两个月。即便在很短暂的婚期中,女子也频繁找借口回娘家。她结婚并不是想组建家庭,而是为骗取礼金。 导演这一闹剧的,是只有初中文化、时年25岁的广西籍女子李丽和他的搭档张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然而江苏盐城人周青却一直单身,其父周正云非常着急。2020年,周正云听说当地有个叫赵正怀的人能帮忙介绍对象,于是便于7月2日向赵正怀送上6000元介绍费,请其帮儿子牵线介绍对象。 后周正云在赵正怀的介绍下结识广西人张强,请托其在当地给周青介绍个媳妇。7月19日,周正云父子在媒人赵正怀带领下,一起来到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与张强会合。7月21日,张强介绍当地女子李丽与周青见面。李丽当场同意与周青结婚,双方遂开始商量彩礼及结婚事宜,最终商定由周正云支付女方16万元彩礼。为表示诚意,周正云当场付给李丽3600元作见面礼。第二天,周青和李丽相约到乐业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后,周正云又付给女方11万元彩礼钱。 7月27日,李丽和张强一起随周正云等一行人返回盐城。回到盐城后,周正云又在家里将另外5万元彩礼钱付给李丽,同时支付给张强5000元介绍费。按说结婚证领了,彩礼钱也付清了,这对小夫妻应该可以圆房了,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李丽当晚却借口来月经不肯与周青同房。在周正云家人的坚持下,李丽才勉强同意与周青同房。 按照广西当地习俗,新娘出嫁3天后要回门。7月29日,李丽简单收拾了衣物后,就和周青一起回到广西南宁。到达南宁火车站后,李丽让周青先在这里等她,称其去办点事就回来。周青遂在火车站附近找个宾馆住了下来。 此后,双方一直保持微信或电话联系。刚开始,周青打来的电话李丽还接,然而8月1日后周青发现李丽失联了,自己的手机也被对方拉黑。两天后,周青随张强在南宁市艾菲儿整容医院(以下简称艾菲尔医院)找到了正在那儿“上班”的李丽。 周青质问李丽为什么不联系自己,还把自己拉黑。李丽回答说自己工作忙,没空联系,并让周青再等几天,到时两人一起回盐城。周青信以为真,又回到宾馆继续等李丽。结果8月5日之后,李丽再次失联。周青又一次赶到艾菲尔医院,却被告知这个医院没有李丽这名员工,且不让其进入医院。周青见联系不上李丽,只好自己先回了盐城。 白白付了16万元彩礼钱,儿媳妇在家住了两宿就玩起了失踪,周正云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于是一直通过微信跟张强和李丽联系,并表示李丽如果再不回来,他们就报警,告她诈骗。 9月10日左右,李丽独自乘车来到盐城,回到了周青家中。然而李丽这次仅住下短暂的4天,就再次以法院传票传唤,需要到广西处理诉讼事宜为由,提出要离开盐城。有了之前的教训,周正云就多了个心眼,提出由周青陪同李丽一起回南宁。9月25日,周青再次从南宁返回盐城。这一次李丽还是没有跟他一起回来。而在广西十多天的时间里,精明的李丽竟然连哄带骗地与周青办了离婚手续。而文化程度不高、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周青事后才知道自己吃了哑巴亏,稀里糊涂地跟李丽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一次,当周正云发微信质问李丽为何出尔反尔、不守信用时,李丽却把她与周青办的离婚证拍照片发给周正云,底气十足地称两人已经离婚,她不需要回盐城了。而当周正云询问周青时,周青傻眼了,声称他并没有要跟李丽离婚的意思,肯定是对方耍了阴招,自己上当了。10月上旬,周青收到了李丽快递来的离婚证。 而这之后,李丽更是理直气壮地把周青等人拉入黑名单,彻底中断了与他们的联系。而当周正云等人联系张强时,张强也彻底断了音讯。 一切真相大白了,李丽其实并非真的相中周青,而是打着结婚的旗号骗取周正云家的彩礼钱。事实上,李丽在与周青结婚时已经处了男朋友。其男朋友称其与李丽是初中同学,两人于2020年5月开始谈恋爱,7月在乐业县同居,直到案发时,双方仍然保持着男女朋友关系。 在福建省厦门市打工的郑龙也是个未婚大龄男青年,2017年10月初,当地专门说媒的曹阿华说广西有个女孩条件不错,建议其去广西相亲。10月4日,曹阿华带郑龙及其父亲郑大民一行三人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与相约前来相亲的女子李丽和媒人张强会合。 郑龙与李丽见面后,彼此都觉得挺满意,两人就开始以男女朋友相处。两人互加微信好友后,李丽就开始隔三岔五地找借口向郑龙要钱。10月14日,李丽发微信给郑龙,说她家里同意两人结婚,让其转12000元见面礼给她,并称领完证还需再支付11.8万元的彩礼钱,并给媒人张强5000元介绍费。李丽信誓旦旦地说,只要彩礼钱和介绍费支付了,她就带着户口簿到厦门与郑龙结婚。郑龙把这些情况告诉父亲郑大民,郑大民等人表示同意。 10月20日,郑龙与特意从广西赶来的李丽一起到尤溪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领完证后,郑龙向李丽转账支付11.8万元的彩礼钱,还向张强支付了5000元的介绍费。 办完手续后,郑龙和李丽开始在厦门的一处出租房正式同居生活,其间郑大民还给李丽买了8000多元的项链和戒指。然而李丽在厦门住了几天后,就说家里种的柑橘、甘蔗要收了,提出要回家帮忙。郑龙同意,并为她订了回娘家的机票。 回到广西后不久,李丽说自己阑尾炎犯了,提出先向郑龙借9500元用于看病,郑龙照办了。12月3日,李丽回到厦门的出租屋,当面对郑龙说需要归还之前向朋友借的一笔钱,郑龙遂又通过微信向李丽转账9000元。 12月20日左右,李丽又以广西老家要摆喜酒为名向郑龙要钱,郑龙遂又转给她3.9万元。既然是办喜酒,新郎自然得出场,郑龙提出要和其一起回去,然而李丽却说不用,并于4天后只身返回广西。 “李丽以各种借口回家,并趁机向我要钱。”郑龙事后证实称。由于双方已经是夫妻了,只要是李丽开口的,郑龙都会满足。 12月31日,李丽回厦门住了三四天后,再次以家里出事为由返回广西。后因李丽迟迟不肯回家,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吵。李丽遂提出要与郑龙离婚。此后,李丽一直没有回厦门,夫妻间一直处于冷战状态。 次年3月7日,郑龙和姐姐郑华一起去广西找李丽,几经周折后才见到了李丽。见面后,李丽仍坚持要离婚,郑龙表示同意,但提出要李丽退还部分款项。双方经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李丽向郑龙退还10万元,后双方到乐业县办了离婚证。办完证后李丽当场退还了5万元,表示剩下的5万元在两年内付清,但事后李丽只支付了4000元后便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郑龙无奈,只得于2020年到乐业县人民法院起诉李丽,让其退还剩下的4.6万元。后经法院调解,郑龙再次作出让步,同意由李丽再退还其1.5万元了结此事。然而李丽当场支付5000元后,余款1万元至今未付。就这样,郑龙为了这场闪婚,前后被李丽索要各种费用20.88万元,李丽离婚后仅退还其5.9万元,郑龙损失了近15万元。
因涉嫌犯诈骗罪,李丽、张强于2021年3月9日被拘留,同年4月14日被逮捕。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李丽通过结婚后离婚的方式获取介绍费、彩礼等费用,骗取被害人郑龙、周青等人财物。被告人张强明知李丽通过此种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仍将李丽介绍给他人,帮助李丽与他人商议彩礼等费用,并从中获取介绍费。李丽共作案6起,骗取郑龙、周青等6人的彩礼、介绍费等共计79.91万余元,被告人张强从中得款6.7万元。 2021年12月31日,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丽、张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和八万元。 一审宣判后,李丽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今年3月7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